初犯法律规定

刘彬律师 初犯法律规定已关闭评论276字数 1129阅读3分45秒

《刑法》对初犯并没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只规定了累犯。也就是说,即使犯罪行为人是第一次犯罪,可以被认定为初犯,但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认为初犯可以被减轻、从轻处罚,即初犯的身份不是量刑情节的一种。

一、《刑法》对初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对初犯没有明文规定,因而初犯本身并不是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中国《刑法》对偶犯未作明文规定,在刑事政策上,一般是从宽处理。

对初犯是否应从轻处罚,只能根据犯罪的各种情节综合考虑。初犯系第一次犯罪,一般说来恶习不深,易于改造。可以比照累犯从轻处罚,但是有的初犯则是数次犯罪,甚至还可能是惯犯或常业犯,由于各种原因而一直逃避法网,这类初犯就不应从轻处罚。在劳改实践中,应将初犯与惯犯、累犯分管分押,以免受到惯犯、累犯的感染。

初犯一般尚未形成犯罪的习癖,主观恶性不深,可改造性大,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作为量刑时从宽处罚的酌定情节。但有些初犯实施犯罪时经过长期预谋、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残酷,犯罪性质严重,对其量刑时就不能从宽处罚有法定或依情可以酌定从重情节的,还要从严惩处。

二、不能予以从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1、醉酒的人犯罪。

醉酒的人不仅不能成为免除或减轻、从轻处罚的依据,在交通肇事犯罪中,如果行为人酒后驾驶,不仅在责任上处于不利地位,而且可能因此从重处罚。系病理性醉酒且自己不知情,因醉酒实施犯罪行为的,则因缺乏刑事责任能力,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2、法盲。

俗话说不知者不怪罪,但并不适用于法律领域。在现代社会,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不知法不能减轻责任,“知法犯法”也不会“罪加一等”,否则人们就不会有学法的积极性,反而在触犯法律时可以以不知法推卸责任。

三、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包括什么?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有:

1、未成年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满七十五岁的人过失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人民法院对犯罪行为人定罪量刑的时候,会结合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犯罪行为人的悔罪程度等等量刑情节来综合确定处罚,如果是犯罪行为人存在重大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但如果只认定该行为人是初犯,并不当然的可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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