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

刘彬律师 取保候审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已关闭评论404字数 416阅读1分23秒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

9月15日,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次日便会见了当事人,了解了大概的事情经过。9月18日,当事人确定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本案。接受委托以后,本律师多次到公安局、协办派出所了解案件情况。由于本案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未能了解过多的案件信息。

为了能够尽可能了解更详细的案件情况,本律师一个月内会见了当事人五次,与当事人家属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案件真相得以拨云见月。在此期间,也积极联系当事人搜集病历、情况说明等证据,以证明当事人个人和家庭情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本律师制作、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和《建议对XX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书》给办案机关,并见缝插针地向办案人员表达了对本案的法律意见。

最终,检察院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做出了取保候审决定,释放了当事人。当事人家属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专案组称赞当事人家属聘请了一名很负责任的律师。

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要认真专注,全力争取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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