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明知,以及和其他罪名的区别
其一,当事人在兼职群获知帮忙转账或提现可获得一定手续费提成,遂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并听从他人指示,将转入的钱款取现交给他人,获利几千至几万元。
其二,在国外工作的亲属为获取较高的汇率,联系老乡群内提供换汇的陌生人,通过交付外汇,收到国内转账的方式,指示在国内的当事人帮忙在指定时间段内取现。
这几起案件的当事人不约而同地询问道:我只是帮人取了个钱,赚点小钱,甚至是不赚钱,怎么就涉嫌犯罪了呢?
其中的其他方法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以外的方法,如居间介绍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物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转移、汇往境外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其一,基于同一故意,在同一时间、地点,同时或连续对多起上游犯罪实施掩饰、隐瞒行为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
其二,为同一个上游罪犯同一起犯罪事实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分多次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由于其犯罪对象的同一性,也应认定为一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
其三,掩饰、隐瞒行为如果已经超过追诉时效,不应当累计次数。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七)收购、出售、出租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单位支付账户,或者电信、银行、网络支付等行业从业人员利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便利,非法开办并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
……
回到文章开头提到的例子,案例一中行为人以每万元收取几百元手续费的标准帮人提现,明显高于正常手续费标准;案例二则是通过非法途径换汇,且当事人在交代亲属提现时明确告知其资金来路不正,必须要在特定时间点提现。因此,两例案件均被认为是主观明知。
例如《刑事审判参考》第1102号陈某、欧阳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陈某、欧阳某辩称对于QQ号码系他人犯罪所得并不明知,但本案中涉及的QQ账户及密码的电子数据数量巨大,普通人通过合法正规途径根本不可能获取和拥有,也不可能买卖如此大量的数据信息。被告人陈某、欧阳某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二人通过低价从上游犯罪行为人手中买进大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后以高价卖出的方式,推定为明知该部分数据是或可能是犯罪所得。
例如《刑事审判参考》第1096号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张某某在购买涉案车辆时,是在非法的汽车销售市场购买汽车、知道该车是套牌车辆、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价值19余万元的汽车,属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机动车,又没有证据证实自己是被蒙骗而购买,可以推定其对于上游犯罪的“明知”。
例如《刑事审判参考》第1100号孙某某、刘某、朱某某窃案中,孙某某事先以张贴“回收电子元件”广告的方式,承诺收购指定的特殊产品。事后,在晚上偏僻地区低价收购电子元件,即便其事先与销赃人员不存在通谋,根据上述特殊因素,推定为具有对于上游犯罪的明知。
那么相对应的,符合正常市场交易习惯的习惯就不能被认定为“明知”,包括正常合理的交易时间、地点、联络方式、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增长幅度等。
简而总结可得以下公式:
因此,为自用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系从宽情节,并非无罪的法定理由。
且即便行为人在犯罪中对犯罪事实起的是辅助、帮助作用,但如果行为人有控制、领导其他人,也不会被认定为从犯。
(1)掩隐犯罪所得5万元以下,又退出所有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一般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其中以萧山区、拱墅区更为明显;
(2)掩隐犯罪所得5万元至10万元之间,又退出所有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判处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3)掩隐犯罪所得10万元以上,又退出所有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一般判处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
(4)掩隐犯罪所得100万元以上,但获利金额较少,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69个案例中仅有1起判处五年以上。
大多数案件中,法院认为被告人仅需退出违法所得即可;但上述案例中有2起需要被告人单独或与其他被告人共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此外,退赔被害人损失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具有重要干系。虽然并不能将退赔作为是否适用缓刑的唯一标准,如符合其他缓刑条件,也可以适用缓刑,但根据笔者办理的多起案件和上述检索案例,个别法院将全额退赔与适用缓刑直接挂等号,尤其是本就处于3—7年这一量刑档次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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