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里的侦查监督科是干啥的?——侦监检察官有话对你说

刘彬律师 评论6092字数 2049阅读6分49秒

作为检察机关核心业务部门之一,侦查监督科被誉为检察环节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前沿阵地”和防范冤假错案第一关的“把关人”。

 

侦查监督科,以前又称批捕科,相当于明代的“六扇门”,里面的人员又被称为捕快。

 

侦查监督科的职能:

一、审查逮捕: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本级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立案监督:对同级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经调查后及时提出意见,按法定程序进行立案监督。

三、侦查活动监督:

(1)承办审查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对超期羁押等违法问题,及时发生《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

(2)适时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对特重大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取证,促使侦查机关及时全面地收集和固定证据。

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发现、建议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况开展立案监督。

五、承办上级院及本院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①审查逮捕-强势治愈拖延症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审查逮捕的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审查逮捕时间为七日(自侦案件最多可延长三天);二是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审查逮捕的期限为十五日;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

张某某、谭某某运输毒品案

2015年12月22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谭某某从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县城由张某某驾驶桂MN915号越野车到忻城县城关镇某某屯找卢某某借钱,因卢某某不在家,两人就在车上等到12月22日晚上8时许,当卢某某回家后,因没有钱借给谭某某,遂给张某某、谭某某一人一包毒品冰毒回南丹吸食。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谭某某拿卢某某给的两包毒品从卢某某家出来到桂MN915号越野车上准备回南丹,当驾驶约离卢某某家200米远时,被忻城县公安局民警盘查,在桂MN9158号越野车手刹位置格子内查获毒品冰毒可疑物两大包。一包内有5中包和一小包毒品,另一包有5中包毒品。经称量,两大包毒品冰毒可疑物净重99.2克。经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意见是:从桂MN9158号越野车上缴获的两大包毒品冰毒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本案由忻城县公安局于2015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请批准逮捕,本院侦查监督科通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谭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运输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本院于2015年12月29日以运输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谭某某。

 

②刑事立案监督-塑造完美责任心

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③侦查活动监督-塑造完美责任心

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主要是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

(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

(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

(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

(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

(6)提前介入侦查等。监督的方式主要有口头纠正、书面纠正两种方式。

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障群众利益之利剑

为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营造我县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法治氛围和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今年5月11日,忻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走访我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监督其是否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重点监督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案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以及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臭脚盐”热点问题,监督其是否对我县的超市、商店等市场进行及时检查、排查,检查过程中是否发现我县的盐存在质量问题。

通过定期走访的方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在资源环境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普遍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两法链接”机制的有效运行。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院侦查监督科将一如既往地秉承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的办案理念,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审查逮捕案件管理,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力度,保证准确、公正、及时地打击犯罪,防止冤、假、错案,使每一起具体案件和每一个执法行为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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